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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深入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

2015年02月01日 00:24    记者 王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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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至2月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洛桑江村,在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佛协西藏分会会长珠康·土登克珠等陪同下,来到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看望慰问民管会成员、高僧大德。

    洛桑江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扎什伦布寺僧众表示节日的良好祝愿。他指出,过去的一年,扎什伦布寺僧众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要求,要深入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一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深入揭批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坚决反对分裂。二是在民主管理组织上要建立人员、财务、学习、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制度并落到实处,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三是广大僧众要自觉接受寺庙爱国主义教育,牢固树立祖国观念、政府观念、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做到爱国守法,严守寺规戒律,潜心研修佛法。四是各宗教、各教派之间要相互尊重,寺庙同信教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要和睦相处。五是要开展自养活动,努力减轻信教群众负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六是要文明开寺、确保佛事正常。要充分调动广大僧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西藏寺庙建设成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研修经典、利乐众生的宗教活动场所。

    当天,洛桑江村一行还视察了德庆格桑颇彰维修情况,看望了十一世班禅父母和党外爱国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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