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5月1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洛桑江村带领工作组在昌都地区调研指导工作。
在昌都地区,洛桑江村一行分别前往八宿、左贡、察雅、江达、贡觉、芒康、丁青、类乌齐、昌都9个县的乡镇及寺庙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分别听取了昌都地区及各县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在江达县听取了区、地、县、乡四级联合驻寺工作组、各寺庙民管会和乡镇工作汇报,召开了“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加强团结、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工作组负责人会议,并与基层干部群众、寺管会代表座谈,广泛深入地了解各县发展稳定、宗教工作和寺庙管理情况。
洛桑江村指出,近年来,昌都地区社会局势持续稳定,社会各项事业进步明显,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他要求昌都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坚定不移地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真正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来落实;要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时时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来部署;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来抓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宗教界爱国人士队伍建设,全力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推动寺庙由基本稳定走向持续稳定。
洛桑江村指出,各级统战民宗部门和驻寺工作组一定要加强寺庙民管会班子建设,指导和督促寺庙管委会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担负起教育僧尼、管理寺庙的职责,教育引导僧尼不参与分裂祖国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广大僧尼作为普通公民,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做到爱国、守法、持戒、利民。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以自身影响教育引导僧尼坚持走爱国进步道路,协助民管会加强寺庙管理,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昌都强巴林寺调研时,洛桑江村要求广大宗教界朋友要坚持和发扬历代帕巴拉活佛特别是帕巴拉·格列朗杰副主席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引导僧众爱国守法持戒利民、在培养爱国爱教宗教人士、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继续作出表率,为昌都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调研期间,洛桑江村一行向各寺庙僧人宣讲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党的宗教政策及国家相关管理宗教事务法规,对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进行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告诫僧尼和信教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在昌都地区,洛桑江村一行还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看望慰问了统战、民宗干部、基层干部以及党外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看望慰问了敬老院孤寡老人。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