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全区检察机关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法委副书记洛桑江村出席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出席并讲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就学习贯彻《决定》进行了部署。
洛桑江村指出,2010年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这是我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对于推动全区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要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际成效。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信力;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施力度。各级检察机关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马如龙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法律监督定位,不断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执行力度、落实《决定》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监督公信力、落实执法为民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强化能力素质、落实队伍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意识和水平。
张培中就学习贯彻《决定》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自身监督制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与水平;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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