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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2015年02月01日 00:2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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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通过《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原则通过《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    

洛桑江村主持

本网拉萨7月31日讯(记者 赵书彬)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31日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通过《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原则通过《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

会议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送审稿)、《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2020)、《西藏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西藏的新型城镇化,必须立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自然地理资源条件和欠发达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现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必须符合当地实际、不搞一刀切,既不能照抄照搬内地模式,又不能全面开花、突击建设,既要突出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又要呈现现代文明成果。必须遵循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统筹城乡、人口、经济、自然、人文、生态等因素,创新理念,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一要坚持规划先行。一定要符合城镇化在全区全局中的定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符合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的美好愿景,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西藏的要求,符合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与各项规划做好衔接。二要坚持积极稳慎推进。不能“搬”,不能“急”,也不能“慢”,尊重群众意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千篇一律,不搞一刀切,不整齐划一,重点加强藏中南城镇、国省干线节点城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三要坚持注重特色。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建立层次有序、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努力实现阶段超越,实现高端起步,实现特色引领。四要坚持产城融合。坚持两手推,一手以规划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一手以产业发展带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五要坚守生态底线。提高城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强化城镇环境系统和生态系统建设,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推进绿色、生态、环保、安全城镇化。六要坚持统筹协调。强化社会管理与服务,以城带乡促进农牧区发展水平不断改善提高。

会议通过《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决定即日以政府令颁布实施。会议认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强军梦,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又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稳妥解决好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让士兵们积极投身军队、投身国防,是地方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以往良好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和要求,出台实施细则很有必要。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重要性,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

会议原则通过《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会议认为,防雷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次将2004年颁发实施的《防雷减灾办法》上升为自治区法规,非常必要,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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