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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09月05日 15:3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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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拉萨9月4日讯(记者 朱楠 唐朕)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拉萨举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旺久多吉介绍了相关情况。

主持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 张韬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一直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23〕13号)于2023年4月30日印发实施,主要涉及参保、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三个方面的内容。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旺久多吉

据统计,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后的2023年5月至7月,全区医保统筹基金普通门诊支出共计0.29亿元,较去年同期医保统筹基金门诊多支出958.2万元;全区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出共计5.17亿元,剔除就诊人次增长因素,较去年同期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出略有增长;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较去年同期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约2个百分点。

目前,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对进一步提高全区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和统一全区7地(市)待遇保障公平,消弭地区间差距,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 张伟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谢仕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及时制定出台自治区级统筹调剂金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基金运行管理和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做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参保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确定工作;持续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执行、基金运行、经办服务情况动态掌控和全面指导,强化对各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保障制度平稳运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让全区各族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唐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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